衡水市第一幼儿园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衡水市第一幼儿园
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衡水市第一幼儿园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招生年龄
年满三周岁(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的学龄前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原桃城区行政区所属中心城区,具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地理位置原则上为西外环以东、滏阳一路以北、北外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不含彭杜、河沿、赵圈、麻森、邓庄等周边整体乡镇以及河东办事处等所属乡村户籍适龄儿童。
2.上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上述区域内的居住证;(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地社会养老保险(两年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证照截至当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经商人员需提供2022年6月底之前许可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两年以上的完税证明;(3)上述区域内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截至当年8月31日满一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7:00,7月15日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三、报名形式
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hs2024.paiweiyun.com,点击衡水市第一幼儿园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2024年衡水市第一幼儿园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家长进入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家长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幼儿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和相关资料图片,确保上传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每名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限报1所市直幼儿园,多报将取消市直幼儿园录取资格。
(二)关于双(多)胞胎幼儿报名:双(多)胞胎幼儿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需要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时录取”。网上报名时双(多)胞胎幼儿必须共用其中一个幼儿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一旦派中,可以同时被预录取,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双(多)胞胎幼儿分别以个人身份证号报名,双(多)胞胎幼儿同时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预录取。
具体要求:
1.同一家庭双(多)胞胎幼儿必须在同一所市直幼儿园报名,且限报1所市直幼儿园,多报将取消市直幼儿园录取资格。
2.双(多)胞胎幼儿家长务必在7月15日17:00前联系幼儿园做好备案,备案信息包括:(1)双(多)胞胎所有幼儿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2)户口页复印件,包括幼儿所在户口簿的户主页、父或母户口页、幼儿户口页;(3)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选择第一种报名方式的,提供报名时所用幼儿姓名及身份证号。
3.双(多)胞胎幼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幼儿姓名处注明是双(多)胞胎,如:×××(双)、×××(三)……。
4.未提前备案、未注明双(多)胞胎者不予录取。
(三)参照教育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解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桃城区户籍之外的农村户籍人口在桃城区行政区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不包括桃城区所属乡镇幼儿。
(四)市直幼儿园属日托幼儿园,幼儿在园午休。为不影响幼儿园的正常管理秩序,无特殊情况中午不得随意接走幼儿。
五、录取程序
(一)随机摇号录取
报名结束后,计划于7月19日对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进行随机摇号预录工作。摇号预录现场将有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人员参加。
摇号结束后,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预录取幼儿家长。幼儿家长也可通过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登录报名网址查询幼儿预录取结果。为尊重幼儿隐私权,衡水市第一幼儿园官方网站不再公布预录取幼儿名单。预录幼儿资料审核、健康检查等相关事宜,我们将在衡水市第一幼儿园官方网站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动态,按指定时间及时办理,以免造成麻烦。
(二)资料审核
通过摇号预录的幼儿,其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带幼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预录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提供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需提供户主户口页和幼儿户口页;祖孙三代同住且户主为祖辈的,除提供户主户口页和幼儿户口页外,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上的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户口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房产证的,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抵押证明。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或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
(3)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4)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一年以上的物业费及水电费票据。
(5)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住的: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
(6)政府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许可租赁合同。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还需提供报名时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见招生范围第2条)。
证件材料不全或虚假、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办理审核手续、幼儿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幼儿健康检查
资料审核合格的幼儿领取幼儿健康检查表,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
(四)办理入园手续
体检合格的幼儿办理入园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生计划
衡水市第一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一次,春季不招生。今年招生计划为245人。
咨询电话:2063960
报名咨询和双(多)胞胎报备时间:
7月8日—7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衡水市第一幼儿园
2024年7月8日